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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消保课堂: 以案说险|不能轻易转投保

更新时间:2024-09-29点击:1025

一直以来,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始终践行新时代金融使命,围绕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、适老金融服务等工作,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,引导广大群众懂金融、防风险,切实提高全民金融素质,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投资观,增强公众防诈骗和防范风险的意识。

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近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消保课堂:以案说险之不能轻易转投保篇。

案例简介:

李女士于2019年8月在服务人员王女士手上为其宝宝投保了一份A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,保额30万,之后服务人员王女士于2021年9月转至B公司,李女士听取服务人员王女士的建议,于2021年10月将A公司的重疾退保,后至B公司重新为其宝宝投保一份30万元保额的重疾保险。

李女士的宝宝于2022年1月1日确诊为白血病,李女士向B保险公司申请理赔。由于是2年内出险,B公司进行正常的调查工作,调查中,核实到李女士的宝宝于2021年9月的血常规报告异常。后了解得知,宝宝当时是因儿童体检,在社区卫生中心查询血常规报告。

案例分析:李女士投保B公司重疾的时间是2021年10月,白细胞异常的报告时间是2021年9月。由此,B公司因投保前异常,未如实告知,二核拒保,解约退费。如果李女士未在A公司退保,仍然是2019年8月投保的A公司30万重疾,尽管同样获取了2021年9月的异常报告,但是距离A公司投保时间后,且已超过2年,如果当时未退保A公司的重疾产品,便可以顺利获赔。

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:不法分子罔顾消费者权益,一己私利以欺骗形式诱导客户将原有保单退保,再投保新的保单。退旧保新虽是消费者的权利,但其中存在着巨大风险不容忽视。

一方面,保险消费者退保已持有的保单,会造成经济和保障的双重损失,犹豫期后退保仅能获取保险公司合同约定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,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,同时也会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。

另一方面,消费者投保新产品需要重新核保、重新计算等待期,而且年龄和健康状况的变化会使核保结果和费率具有不确定性,甚至可能被拒保。

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保险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,对产品条款应认真阅读了解,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,切勿因一时利益而轻易放弃已拥有的保障。

普及金融知识,传播金融力量。下一步,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将持续坚持金融为民的职责使命,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持续推出“消保课堂|以案说险”系列宣传专题,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,助力金融消费者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,为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贡献力量,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。